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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缴费按撤诉处理否 精选
法律分析: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案件受理费,依法按撤诉处理。法律依据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(一)案件受理费(二)申请费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:(一)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(二)裁定不予受理、驳回起诉、驳回上诉的案件(三)对不予受理、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,提起上诉的案件(四)行政赔偿案件。
刘占山 律师 从业年限29年 资质认证 2022-01-06 01:0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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